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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纠纷】锦天城经办的全国首例视频聚合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禁令,入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案       由】不正当竞争纠纷

【案       号】(2018)沪0115行保1号

【承办律师】周艳、刘民选、贾小宁

【诉讼地位】申请人——优酷公司
 
【案情简介】

        申请人优酷公司购买正版视频内容在优酷网上供用户观看或下载,同时通过在视频播放前、暂停时以及在播放页面周边投放广告以收取广告费、或者向用户提供付费会员服务、或者对特定视频单独收费等三种模式盈利。被申请人千杉公司研发和运营的电视猫视频软件是一款视频聚合软件,主要向智能电视用户提供视频点播服务。申请人起诉称,电视猫视频软件通过技术手段获得了只能由申请人后台服务程序才能生成的特定密钥key值,该行为破坏了申请人的技术保护措施,非法盗取了申请人的视频存储链接,最终实现了以屏蔽申请人片前广告、暂停广告的形式向电视猫视频用户提供优酷网视频内容的行为;该等行为系建立在申请人耗费巨资采购的视频内容之上,且将视频传输所产生的带宽成本也强行施加于申请人,破坏了申请人先广告后视频的正常商业经营活动,严重干扰申请人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不正当竞争;而不及时制止该行为,将给申请人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故向法院申请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通过电视猫视频软件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争议焦点】

        电视猫视频软件绕开申请人在优酷网设置的片前广告、视频暂停时广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件的指导意义】

        对诉前、诉中行为禁令的准确适用,是及时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手段。锦天城律师代理优酷公司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出发要求“电视猫”立即停止此类侵权行为,对于打击聚合平台侵权提供了全新的路径。同时,本案是全国视频聚合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禁令的首例案件,这对于在司法实践中有效解决聚合平台侵权这一难题提供了全新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示范意义,引起了司法界和行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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