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更名、分解合并、分割、转让后如何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省规划条例,企业更名、分解合并、分割、转让后都要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需要研究一下。
企业更名的情况:
1、新企业为主体的发改委相关文件;2、申请表格;3、地形图、4、工商局名称变更通知书;5、地税局证明无股权变更的文件;6、总平面图;7、该地块第一次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8老企业的土地使用使用证;8、老企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的原件,如果企业已经遗失,那么需要提供声明遗失的登报启事,原件1份;9、新修测的现状地形图。
企业分解合并的,参考以上材料。
分割转让的,除以上材料外,需要提供分割或转让协议。
当然以上内容的前提是要符合当前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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