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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九大陷阱”

    建设工程施工,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故签订及履行建设施工合同应引起施工企业格外重视,应把握并处理好下列9大问题:

    1、发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另外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以降低风险。

    2、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审慎提交投标文件。

    施工图纸是否符合业主的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对该工程是否合法、工程是否能获得施工许可证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投标前施工单位应当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3、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切实约定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自拟合同文本难以全面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因此,建议使用2013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4、恰当约定工程的计价方式。
    新版施工合同的工程计价方式有三类即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不同计价方式其实是有各自的适用特点的,不能不加考虑地随便选用。
    5、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竣工结算程序。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此外,还应约定具体的竣工结算程序。
    6、具体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形和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
    合同中除了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形,还应明确具体地约定非施工方原因发生停工时,施工方损失的计算方法,利于出现停工并发生损失争议时顺利向发包方索赔。
    7、预防工程保证金或预付款陷阱。
    有的发包方并不是真正想把项目建设完工,而是想利用施工合同骗取承包方的定金、保证金或预付款。因此,凡交纳工程定金、保证金或预付款的应采取防范措施以降低风险。    

    8、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约定清楚,防止无权人员随意签字。
    9、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法律,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旦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必须将承担或减免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时间等写明,以便日后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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