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市规〔2019〕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同时废止。
为了更好地理解《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具体条款内容,小编将以表格形式,详解《办法》之新旧条文对比,并简略解读其中的主要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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