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15850579510 / 18913911666 / 025-69973164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可以合法顺延吗

  在施工实践当中,我们经常会碰到工期延误的情况,其实在特定的情况下工期是可以允许顺延的,而造成工期顺延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工期可以合法顺延吗?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1、工程量增加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

  2、发包人变更设计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

  3、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其他如因发包人缺乏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其他原因导致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停工的,则停工期间应当从工期中予以扣除。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中均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实践中,通常存在发包人将部分工程如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工程等直接分包给他人施工,或者要求承包人分包给指定的单位施工的情形。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可能因施工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在此情形下,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6、工程质量鉴定

  根据zui高人民《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对工程质量的鉴定可否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主要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为判断标准。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是合格的,则应将鉴定期间作为顺延工期期间;反之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不合格,则工期不应当顺延,承包人逾期竣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7、或其他因素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意外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工期顺延。比如发生地震、暴雨期间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关于工期顺延的情形,上面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工期顺延的情形主要是七种,包括工程质量鉴定、不可抗力以及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等等。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给予处理。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47号
电话:18913911666 / 15850579510 / 025-68516618
传真:(8625)68516601
邮箱:wangfang@allbrightlaw.com / 604718764@qq.com

关注微信企业号
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