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在建工程就是指经过报建批准,取得,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接下来让小编为您介绍在建工程怎么转让,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一、在建工程怎么转让,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城市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房地产转让的法定条件。即:以出让方式取得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或者其他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在建工程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1、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的,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2、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3、在建工程项目转让的备案手续,具体向主管部门办理;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更名手续,具体向规划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办理;
5、其他根据有关政府部门要求需要办理更名或备案的手续。
在建工程转让同土地、房屋转让一样,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经备案或未按规定手续的在建工程转让行为是无效的。因此在在建工程转让中,不可忽视zui后的手续问题。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在建工程怎么转让,转让需要什么条件”的内容。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建工程和项目转让时,按出让合同的已开始使用的,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应作相应扣除。如果您还有法律问题需要帮助,欢迎上咨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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